关于确认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相关事宜的提醒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4 19:25

关于确认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相关事宜的提醒

全校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工作已开始,为了方便大家确认,计财处整理了填报的操作方法,汇总了填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现特提醒如下:

教职工首先应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须登录之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一、在不同情形下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的操作方法

(一)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页面上方—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去确认。





2.依据提示,点击“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信息有变动可以点击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一键确认。(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4.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二)2023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如有老人在2022年去世,2023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则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

(三)2023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如2023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先点击“一键确认”,将之前申报的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带入2023年,然后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相应扣除项目-选择年份2023”,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四)2023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直接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相应扣除项目-选择年份2023”,即可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二、填报确认中常见的问题

1.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口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子女当年毕业进入下一教育阶段,不能修改之前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只能新增下一教育阶段的信息。

2.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大病医疗扣除方式:在次年的汇算清缴期间,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并注册登录,通过首页的“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查询,将年度费用汇总查询中“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填入个人所得税APP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个人负担金额”。

4.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二者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三、注意事项:

2023年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教职工,请于规定时间前完成确认。未及时确认的,计划财务处无法下载相关信息,2023年1月起将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待确认后方能享受。

四、客服联系电话:

确认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个人所得税”APP客服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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